备考 | 设备用房平面布置!
发布时间:2019-08-01 14:59:06阅读数:732
导读:宜设置在建筑外的专用房间内;确需贴邻民用建筑布置时,应采用防火墙与所贴邻的建筑分隔,且不应贴邻人员密集场所,该专用房间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备考 | 设备用房平面布置!

一、设置要求

1. 锅炉房、变压器室

宜设置在建筑外的专用房间内;确需贴邻民用建筑布置时,应采用防火墙与所贴邻的建筑分隔,且不应贴邻人员密集场所,该专用房间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确需布置在民用建筑内时,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燃油或燃气锅炉房、变压器室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的靠外墙部位,但常(负)压燃油或燃气锅炉可设置在地下二层或屋顶上。设置在屋顶上的常(负)压燃气锅炉,距离通向屋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小于6m。    

采用相对密度(与空气密度的比值)不小于0.75的可燃气体为燃料的锅炉,不得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2)锅炉房、变压器室的疏散门均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3)锅炉房、变压器室等与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在隔墙和楼板上不应开设洞口,确需在隔墙上设置门、窗时,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窗。

4)锅炉房内设置储油间时,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m³,且储油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锅炉间分隔;确需在防火隔墙上设置门时,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5)变压器室之间、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

2. 柴油发电机房

1)宜布置在首层或地下一、二层。

2)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

3)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4)机房内设置储油间时,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m³,储油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发电机间分隔;确需在防火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

3. 消防水泵房 

1)单独建造的消防水泵房,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水泵房,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或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的地下楼层。

3)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4. 消防控制室

1)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内首层或地下一层,并宜布置在靠外墙部位。

3)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正常工作的房间附近。

4)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二、总结

1. 防火分隔

1)设备用房与其他部位均采用2.00h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

2)除消防控制室与其他部位采用乙级防火门外,其余的均采用甲级防火门分隔。

2. 设置位置

1)上述设备用房均可设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

2)可设置在地下二层的为:常(负)压燃油或燃气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消防水泵房(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不大于10m)。

3)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锅炉房、变压器室、柴油发电机房。

4)锅炉房、变压器室、消防控制室布置在靠外墙部位。

3. 安全疏散

锅炉房、变压器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的疏散门应直通安全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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