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考 | 系统工程质量验收判定条件!
发布时间:2019-10-10 14:16:20阅读数:863
导读:备考 | 系统工程质量验收判定条件!

         

备考 | 系统工程质量验收判定条件!


一、消防给及消火栓系统

系统工程质量验收判定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系统工程质量缺陷应按《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附录F要求划分。
2. 系统验收合格判定应为A=0,且B≤2,且B+C≤6为合格。
3. 系统验收当不符合本条第2款要求时应为不合格。

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系统工程质量验收判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系统工程质量缺陷应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附录F要求划分:严重缺陷项(A),重缺陷项(B),轻缺陷项(C)。
2. 系统验收合格判定的条件为:A=0,且B≤2,且B+C≤6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三、防排烟系统

系统工程质量验收判定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系统的设备、部件型号规格与设计不符,无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符合国家市场准入制度规定的文件,系统验收不符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第8.2.2条~第8.2.6条任一款功能及主要性能参数要求的,定为A类不合格。
2. 不符合下列任一款要求的定为B类不合格。

施工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
1)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2)施工图、设计说明书、设计变更通知书和设计审核意见书、竣工图。
3)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4)防烟、排烟系统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
5)防烟、排烟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
3. 不符合以下任一款要求的定为 C类不合格。
1)风管表面应平整、无损坏;接管合理,风管的连接以及风管与风机的连接应无明显缺陷。
2)风口表面应平整,颜色一致,安装位置正确,风口可调节部件应能正常动作。
3)各类调节装置安装应正确牢固、调节灵活,操作方便。
4)风管、部件及管道的支、吊架形式、位置及间距应符合要求。
5)风机的安装应正确牢固。

4. 系统验收合格判定应为:A=0且B≤2,B+C≤6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系统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系统内的设备及配件规格型号与设计不符、无国家相关证书和检验报告的,系统内的任一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无法发出报警信号,无法实现要求的联动功能的,定为A类不合格。
2. 验收前提供资料不符合以下要求的定为B类不合格。

系统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
1)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设计变更通知书、竣工图。
2)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3)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过程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检验报告、合格证及相关材料。
3. 除1、2款规定的A、B类不合格外,其余不合格项均为C类不合格。
4. 系统验收合格评定为:A=0,B小于等于2,且B+C小于等于检查项的5%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五、泡沫灭火系统

泡沫灭火系统验收应按《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表B.0.5 记录;系统功能验收不合格则判定为系统不合格,不得通过验收。

六、气体灭火系统

系统工程验收应按《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表D-1进行资料核查;并按本规范表D-2进行工程质量验收,验收项目有1项为不合格时判定系统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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