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理
干式系统在准工作状态时,由消防水箱、稳压泵或气压给水设备等稳压设施维持干式报警阀入口前管道内的充水压力,报警阀出口后的管道内充满有压气体(通常采用压缩空气),报警阀处于关闭状态。
发生火灾时,在火灾温度的作用下,闭式喷头的热敏元件动作,闭式喷头开启,使干式报警阀的出口压力下降,加速器动作后促使干式报警阀迅速开启,管道开始排气充水,剩余压缩空气从系统最高处的排气阀和开启的喷头处喷出。 此时通向水力警铃和压力开关的通道被打开,水力警铃发出声响警报,压力开关动作并输出启泵信号,启动系统供水泵;管道完场排气充水后开启的喷头开始喷水。从闭式喷头开启至供水泵投入运行前,由消防水箱、气压给水设备或稳压泵等供水设施为系统的管道充水。
二、系统组成
干式报警阀组、闭式喷头、水流指示器、控制阀门、水泵接合器、排气阀、空气压缩机、末端试水装置、管道和供水设施等组成。
1. 加速器的作用,是火灾发生时干式系统喷头动作后,应尽快排出管网中的气体,使干式阀尽快动作,水源水顺利、快速地进入供水管网喷水灭火。其安装位置应靠近干式阀,可加快干式阀的启动速度,并应注意防止水进入加速器,以免影响其功能。
2. 干式系统的配水管道应设快速排气阀。有压充气管道的快速排气阀入口前应设电动阀,快速排气阀入口前的电动阀应在启动消防水泵的同时开启。
三、适用范围
环境温度低4℃,或高于70℃的场所应采用干式系统。
四、启动方式
1. 连锁启动
由消防水泵出水干管上设置的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和报警阀组的压力开关直接启动消防水泵。不受联动控制器处于手动或自动状态的影响。
2. 联动启动
报警阀压力开关的动作信号与该防护区内任一火灾探测器或手动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作为联动触发信号,通过联动控制器发出联动控制信号,启动消防泵。(参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图示)
3. 机械应急
当连锁启动和联动启动失效时,可采用机械应急方式启动。机械应急启动时,应确保消防水泵在报警后5min内正常工作。
五、基本参数
1. 干式系统的作用面积应按下表规定值的1.3倍确定。
2. 利用有压气体作为系统启动介质的干式系统其配水管道内的气压值,应根据报警阀的技术性能确定;利用有压气体检测管道是否严密的预作用系统,配水管道内的气压值不宜小于0.03MPa,且不宜大于0.05MPa。
六、联动调试
干式系统的联动试验,启动1只喷头或模拟1只喷头的排气量排气,报警阀应及时启动,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动作并发出相应信号。
七、干式报警阀安装调试
1. 现场检验
1)报警阀除应有商标、型号、规格等标志外,尚应有水流方向的永久性标志。
2)报警阀和控制阀的阀瓣及操作机构应动作灵活、无卡涩现象,阀体内应清洁、无异物堵塞。
3)水力警铃的铃锤应转动灵活、无阻滞现象。
2. 安装要求
1)报警阀组的安装应在供水管网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
2)安装时应先安装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然后进行报警阀辅助管道的连接。
3)水源控制阀、报警阀与配水干管的连接,应使水流方向一致。
4)报警阀组安装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报警阀组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明显位置,距室内地面高度宜为1.2m;两侧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0.5m;正面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1.2m;报警阀组凸出部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5m。安装报警阀组的室内地面应有排水设施。
5)应安装在不发生冰冻的场所。
6)安装完成后,应向报警阀气室注入高度为50~100mm的清水。
7)充气连接管接口应在报警阀气室充注水位以上部位,且充气连接管的直径不应小于15mm;止回阀、截止阀应安装在充气连接管上。
8)气源设备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9)安全排气阀应安装在气源与报警阀之间,且应靠近报警阀。
10)加速器应安装在靠近报警阀的位置,且应有防止水进入加速器的措施。
11)低气压预报警装置应安装在配水干管一侧。
12)下列部位应安装压力表:
报警阀充水一侧和充气一侧。
空气压缩机的气泵和储气罐上。
加速器上。
3.调试
1)干式报警阀在充气压力下降到设定值时应能及时启动。
2)干式报警阀充气系统在设定低压点时应启动,在设定高压点时应停止充气,当压力低于设定低压点时应报警。
3)干式报警阀当设有加速排气器时,应验证其可靠工作。
八、其他
1.干式系统和湿式系统的区别:干式系统与湿式系统的区别,在于采用干式报警阀组。警戒状态下配水管道内充压缩空气等有压气体,为保持气压,需要配套设置补气设施。
2.闭式喷头开放后,配水管道有一个排气充水过程。系统开始喷水的时间,将因排气充水过程而产生滞后。因此削弱了系统的灭火能力,这一点是干式系统的固有缺陷。
3.干式系统是为了使配水管道尽快排气充水,应设快速排气阀。有压充气管道的快速排气阀入口前应设电动阀,平时常闭,系统开始充水时打开。
4.干式系统一个报警阀组控制的喷头数不宜超过500只。当配水支管同时安装保护吊顶下方和上方空间的喷头时,应只将数量较多一侧的喷头计入报警阀组控制的喷头总数。
5. 干式系统的供气管道,采用钢管时,管径不宜小于15mm;采用铜管时,管径不宜小于10mm。
6. 干式系统的配水管道充水时间,不宜大于1min。
7. 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应采用直立型喷头或干式下垂型喷头。
8.每个报警阀组供水的最高和最低位置喷头,其高程差不宜大于50m。
9. 空气压缩机的联动控制应符合设计要求。
10.水力警铃的设置位置应正确。测试时,水力警铃喷嘴处压力不应小于0.05MPa,且距水力警铃3m远处警铃声强不应小于70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