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要求,为加强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措施和山东省委省政府“八抓”20项创新举措中关于强化有奖举报的工作要求,根据山东省政府安委会部署,日前,青岛市安委会办公室正在全市推行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公告牌制度。
公告牌的适用范围为全市非煤矿山、危化品生产及带储存经营、烟花爆竹批发、金属冶炼、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建筑施工、城镇燃气、交通运输、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特种设备生产、油气管道等行业(领域)企业,以及所有行业(领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要做到全覆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选取重点企业,建立推进公告牌制度。
原则上,各有关企业的厂区门口、单位宣传栏、车间门口、员工集体宿舍、重大危险源处都要分别设置公告牌,列明各级各有关部门举报受理渠道。其中,矿山企业必须在井口设置,交通运输企业必须在场站设置,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在施工项目工地设置。
各级各有关部门强化宣传教育,向有关企业和社会公众深入宣传有奖举报公告牌制度的作用意义,鼓励“吹哨人”及时查找发现身边事故隐患,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强化监督检查,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日常执法检查等活动时,将企业落实有奖举报公告牌制度情况一并纳入检查内容,并作为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教育培训方面监督检查重点。要将公告牌制度落实情况作为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大排查大整治深入开展的重要举措,并作为安全生产驻点监督和专项督导的重要内容。市安委会办公室将适时对公告牌制度落实情况组织督导检查。
根据山东省政府安委会统一制作的公告牌模板,青岛市安委会办公室更新了公告牌二维码链接内容,增加了青岛市级安全生产有奖举报政策和典型案例,以充分发挥鼓励和震慑作用。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拨打12345、登录各行业主管部门网站、邮寄信函等方式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根据青岛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和山东省最新举报奖励标准(2022版)的规定,对实名举报人最高给予50万元的奖励。